重要提示
1.本條款中所述除另有界定外,均應同銷售說明書涵義一致。
2.依據香港法律第571章“證券及期貨條例”第104條,廣發國際中國RQFII債券基金(“子基金”)已獲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授權,此授權不代表任何官方推薦意見。
3.投資有風險。投資者在作出任何投資決策前,應仔細研讀銷售說明書,基金可能不適合所有投資者。
4.本網站中所有資料僅供參閱用途。本網站所提及的任何內容均不構成對基金的任何股份的買賣要約,也不構成進行任何交易的投資建議。
风险提示
投資涉及風險。有關包括以下風險在內的風險詳情,請參閱注釋備忘錄。
1. 投資及集中度風險
· 閣下應注意,投資子基金涉及一般市場波動及子基金資產內在的其他風險。因此,閣下須承受可能無法收回所投資於子基金的原有金額,或喪失大部分或全部投資的風險。
· 子基金投資于單一國家(即中國)使其涉及更大的集中度風險。由於子基金的價值更容易受到單一國家不利狀況的影響而波動,因此相比內容廣泛的全球或地區性投資基金,子基金可能會有較大波動。
2. 與固定收益證券相關的風險
利率風險
· 一般而言,預期固定收益證券的價值與利率變動有反比例的關係。利率任何調升或中國宏觀經濟政策(包括貨幣政策及財政政策)變化可能對子基金的固定收益投資組合的價值產生不利影響。
信貸風險
· 投資於固定收益證券(一般為並無抵押品支持的無抵押債務責任)承受發行人信貸風險,發行人可能無法或不願準時償還本金及/或利息。倘子基金所持固定收益證券的發行人違約或信貸評級被下調,子基金投資組合的估值可能變得更困難,子基金的價值將受不利影響,因而令投資者蒙受巨額損失。子基金對發行人執行權力時亦可能面臨困難或延誤,該發行人一般在中國註冊成立故毋須遵從香港法律。
· 影響發行人或主要金融機構的市況變動或其他重大事件(如信貸評級下調)可對子基金帶來估值風險。在該情況下,子基金投資的估值可能涉及不確定因素及判斷性決定,原因是獨立定價資料未必隨時可得到。倘有關估值證實為不確,子基金的資產淨值須予調整並受到不利影響。有關事件或信貸評級下調亦令子基金承受的流動性風險增加,因為子基金可能更難以按合理價格或任何價格出售其所持債券。
投資於中國債券市場及無評級或較低投資級別債券的風險
· 中國金融市場處於發展初期,而子基金持有的一些債券可能被任何符合國際標準的評級機構給予較低投資級別的評級或未必獲給予任何評級。有關工具一般承受較大程度的信貸風險及較低程度的流動性風險,可能導致價值波動增加。該等工具價值亦可能更難以確認,故子基金的資產淨值變得更為波動。「投資級別」界定為由任何一間地方信貸評級機構評為AA或以上的信貸評級。
信貸評級被調低的風險
· 固定收益證券發行人的信貸評級及投資級別證券的信貸評級可能會被調低,因而對子基金的價值及表現造成不利影響。
信貸評級並非唯一選擇標準
· 債券的信貸評級並非子基金進行投資的唯一選擇標準。因此,投資者應注意,即使子基金所投資的所有債券於本注釋備忘錄日期均具有投資級別,並不保證(a)該等債券將一直具有投資級別評級;(b)子基金日後不會投資於不具備投資級別評級的債券;(c)該等債券將繼續獲得評級;及/或(d)子基金日後不會投資於不獲評級債券。此外,在經理人全權酌情決定下,可能會或可能不會出售被降至低於AA信貸評級的債務工具。經理人將考慮有關債務工具的流動性及到期日以及當時該債務工具的市場氣氛等因素,以決定是否出售(及何時出售)被降至低於AA信貸評級的債務工具以符合子基金的財務利益。
與中國地方信貸評級相關的風險
· 子基金持有的一些債券可能已獲中國地方信貸評級機構給予投資級別的評級。地方信貸評級機構必須經有關中國當局批准以進行評級業務,亦須受行業的自我監管。然而,中國地方評級過程或會欠透明度,而評級標準可能大大有別於國際認可信貸評級機構所採納者。難以保證信貸評級為獨立、客觀及具足夠地位。於挑選子基金的債券投資組合時,經理人可參考地方信貸評級機構給予的信貸評級,但主要仍依賴其本身的內部分析以對各債券進行獨立評估。投資者于依賴任何地方信貸評級前,應審慎行事。
與城投債相關的風險
· 子基金可投資最多60%的資產淨值於城投債。雖然該等由地方政府融資工具發行的城投債似乎與地方政府機構有關連,它們一般不獲該等地方政府機構或中國中央政府擔保。因此,該等地方政府機構或中國中央政府並無責任支持任何違約的地方政府融資工具。倘地方政府融資工具在償付城投債的本金或利息方面違約,子基金或會蒙受龐大損失,而子基金的資產淨值或會受到不利影響。
3. 有關RQFII制度的風險
· 倘中國經紀或中國託管人其中一方無法履行在中國執行或結算任何交易或轉讓任何基金或證券的責任,則子基金於收回其資產時可能面臨延誤,因而影響子基金的資產淨值。
· RQFII政策及規則較新,其執行涉及不確定性,而該等政策及規則或會變動。中國法律法規(包括RQFII政策及規則)的不確定性及變動或會對子基金構成不利影響,而有關變動亦可能具潛在追溯效力。
· RQFII為以人民幣運作的基金(如子基金)匯返人民幣不受任何限制、禁售期或事先批准。然而,並不保證中國規則及規例不會改變或日後不會實施匯返限制。對所投資資本及純利匯返的任何限制可能影響子基金符合基金單位持有人的贖回要求的能力。
4. 有關中國的風險
· 由於新興市場的政治、稅務、經濟、外匯、流動性及監管等方面的風險較高以及其他因素,因此相對投資于更發達市場,投資於新興市場(例如中國)涉及較高的損失風險。
· 投資於中國相關公司及中國市場涉及一般與投資于更發達經濟體系或市場不相關的若干風險及特別考慮因素,例如較高的政治、稅務、經濟、外匯、流動性、法律及監管風險。
· 相比覆蓋範圍廣泛的全球投資組合,子基金集中投資於中國相關公司,或會導致子基金面對較大波動。
· RQFII變現其在中國的投資所產生資本增值會帶來有關現行中國稅法、規例及慣例的風險及不明朗因素(或會具追溯效力)。經理人現時將以子基金名義就資本收益的任何潛在稅項負債作出10%撥備。然而,有關撥備可能會大於或不足以應付最終中國稅項負債。倘有關撥備與實際稅項負債之間有任何不足額,則會從子基金資產中扣除,而對子基金資產淨值有不利影響。
5. 流動性風險
· 中國債券市場仍處於發展階段,人民幣債券買賣差價(不論在銀行間或上市債券市場買賣)偏高,故子基金可能產生巨額交易成本,於出售有關投資時更可能會蒙受損失。
· 在沒有定期及活躍二手市場的情況下,子基金未必能按經理人認為有利的價格出售其所持債券,並可能需持有債券至到期日。倘接獲大額度的贖回要求,子基金可能需按折讓價清算其上市債券以滿足有關要求,因而令子基金蒙受損失。
6. 人民幣貨幣風險
· 本基金以人民幣計值,而所有認購款項及贖回收益將以人民幣支付。並不保證人民幣不會貶值。資產及負債主要以港元或人民幣(單位的計值貨幣)以外其他貨幣計值的投資者,應當考慮該等貨幣與人民幣之間的匯價波動造成的潛在虧損風險。
7. 股息風險/從資本中實際支付分派的風險
· 並不保證子基金將宣派股息或分派。投資者未必一定獲得任何分派。
· 經理人可酌情決定從總收入中支付股息,同時從子基金的資本中扣除子基金的所有或部分費用及開支,而有關股息可被視為從子基金的資本中實際支付。從資本中實際支付的股息金額相等于投資者原有投資的回報或其中部分撤回金額或來自該原有投資應占的任何資本增值。從資本中實際支付股息,或會導致每單位資產淨值即時下跌。經理人可修改有關從資本中實際支付股息的政策,惟須經證監會事先批准及向單位持有人發出不少於一個月事先通知。
- 产品概况
廣發國際人民幣系列 - 廣發國際中國RQFII債券基金
A類單位:每年1.51% I類單位:每年1.01% #全年經常性開支比率的金額是截至2015年12月31日為止年度的支出計算出來的。該金額可能會年年不同。 全年經常性開支比# 過往業績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A類 3.9% 2.2% I類 4.4% 2.7%
* 過往表現資料並非未來表現的指標,投資者可能無法取回全部投資金額
* 表現的計算以每個日曆年年底的資產淨值為準, 本基金成立至今並未作出股息分派
* 數字顯示基金(人民幣)於所示曆年的升幅或跌幅
* 表現的數據以人民幣計算,當中包括持續收費,但不包括閣下可能需要支付的認購及贖回費
* 如未有顯示某年度的表現,則指該年度未有足夠數據計算表現
* 基金I類及A類成立日期: 2013
资产净值
| 交易日期 | 股份类别 | 货币单位 | 资产净值 |
|---|
基金资料
| 基金名称 | 廣發國際中國RQFII債券基金 | 受托人 | 工銀亞洲信託有限公司 |
| 托管人 | 中國工商銀行(亞洲)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廣發國際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
| 中国托管人 | 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成立地 | 香港特別行政區 | 过户代理机构 | 加皇信託香港有限公司 |
| 基本货币 | 人民幣 | 交易频率 | 於每個香港及中國營業日 |
| 管理费 | A類: 每年1.25% / I類: 每年0.75% | 认购费 | 認購價的最多3% |
| 赎回费 | 無 | ISIN 编码 | Class A - HK0000172228 / Class I - HK0000172236 |
| 彭博编码 | Class A - GFIRFIA HK / Class I - GFIRFII HK | ||
| 股息政策 | 目前,經理人擬每半年(即每年六月及十二月)作出分派,並按本身酌情權派付不少於子基金於有關期間內按時收到票息的50%的金額。並不保證定期作出分派,而即使作出分派,亦不保證所分派的金額。在此特別提請閣下注意「風險提示」部分第七段。 | ||
